2017年4月15日 星期六

上林(頂員林)糖業史

  • 從「大林鎮志引述」康熙末(約一七一二年),福建省潭州長泰縣人陳陶、漳州昌安縣楊森、許太惠等三家族入墾頂員林(上林里),三家結合建置村莊墾荒。西元 1880年(光緒6年)簡長欽(第一代)大林庄大埔美人,設舊式糖廍於大埔美製糖,是最早大林庄設糖廍。後傳家業於其子簡岱川(第二代),迨至西元1900年被改良式糖廍(機器廍)合併。簡清陣(第三代),於西元1930年針對大埔美及中坑地區從事集團蔗園栽培表現優異,獲得篤農獎。
  • 在同期,大湖人士陳章與摯友許佳屎(頂員林人)在西元1880-1924年間於頂員林一帶合開糖廍。其子陳士林於西元1920年也在頂員林一帶的荒地開發5甲餘地為良田,進行一期水稻,二期改種甘蔗成功。後來,糖廍其壓榨機的動力分為石油動力與蒸汽動力兩種,多數採用柴油動力。
  • 日人有馬彥吉投資改良式糖廍(機器廍)於大丘園庄,陸續許多舊糖廍被併購,西元1905年糖務局實施「原料採取區域限制」制度,主要是對新式糖業原料取得來源有明文的保障。尤其是西元1908年到1910年,因日本政府發給改良糖廍拆除補助費及發布不許在原料採收區域內新設任何糖廍後,急遽沒落。糖廍也自1910年起嚴格徵收砂糖消費稅收後,因無利可圖完全絕跡。
  • 許多改良糖廍到1913 年至1914年也陸續被大型製糖會社吸收。根據說法糖廍被收購時,日方補助20萬日幣。西元1913年新高製糖營運後,陳章、許佳屎各得新高製糖股票10股為新高製糖股東。日治時期的改良糖廍,從興起到衰退歷程大約只有18年(西元1904-1922)。
  • 在1960~1970年代台灣經濟結構開始轉型,逐漸由農業轉向工商業為主,農業開始走向衰落,自然也影響農業的就業人口。農業的剩餘勞動力必須面臨移轉,大城市的服務業、加工出口區的工業、農村中的非農業以及海外的移工派遣等, 都一定程度吸納了這些農村的剩餘勞動力,因此農業就業人口開始尋求不同的謀生管道,到沖繩做工就是其中的一條出路,也就是所謂的「季節性短期移工」,而「季節性短期移工」的工資為原工作工資的5~6倍,大大改善家中經濟,因此吸引很多人,直到1972年9月,美國將沖繩復歸日本後才停止台灣移工的仲介,之後,有人以觀光的名義再度前往工作。不過被檢舉後都被遣返了。
  •    據耆老表示,頂員林糖廍的動線由現今的「上林農產合作社」前方進入。黃泥路的二旁地勢較高,沿路種滿龍眼樹。入口的左邊本是一處池塘,此處的舊地名是「廍崛仔」,水則由頂員林埤塘流進村子的圳渠引入。後來,也曾種過茭白筍農作。廍崛仔(池塘)與吳坤達先生住宅之間,是舊糖廍所在地,此處舊地名是 「廍地仔」,即是煮黑糖的地點。糖廍的前方全部種植甘蔗,舊地名稱為「廍前圈」。
  •     楊清吉先生回憶起62年前,從14歲便加入「會社工」的工作。每年農曆九月初,地區的原料委員會支「前金」給這一期採收甘蔗的工人,以此約定,而這份工作通稱為「會社工」。農曆十月中旬開始採收,稱之為「動廍」。其工作內容分成四組:
1. 掘頭 :

由男性擔任,以特製的鋤頭掘起執株甘蔗,掘至土裡深度約4~5吋。接著以刀子去甘蔗葉(蔗尾),再把甘蔗放置旁邊。

2. 削蔗根 :

是將砍鋤下來的甘蔗,用刀去除甘蔗頭部的鬚根及泥土,以及剝除蔗莖外殼及削除尾部蔗葉。這工作較不費力,通常由女工負責。通常「掘頭」的一位男工會搭配兩位「削甘蔗」的女工。

3. 捆甘蔗 :

用刺竹削成長條竹片,將甘蔗綁成一綑。曾有一度改以草繩綑綁,因不耐用,又改回竹片。

4. 搬運:

早期以牛車為主,輪子以漆樹為材料,因為質地堅硬,又稱「九層柴」外框著地的部份是鐵皮;後期則由橡皮取代。負責搬運的人可以撿拾「蔗尾」,除了供牛隻食用,還可以販售。頂員林的甘蔗由牛車分別載至麻園農場(南華大學旁)、六份蔗埕(頂員林埤塘往沙崙的桉樹林)、九份蔗埕(祥賀安養院附近),再搬上台糖的五分車運至大林糖廠。

  •     採收甘蔗的時間,從農曆十月至隔年三月中旬,工作結束稱為「散廍」。採收期間,糖廠的工作人員會至現場抽查。這四組的工作,若沒有按照規定做好,在「散廍」之後扣錢。吃甘蕉被發現時,罰錢(約每天工資的2倍,70元),若不繳錢則送至糖廠關一星期。相對的,若每一位表現效率佳,該區原料委員會招待大家環島旅遊。
  • 傳統糖廍隨著機械化沒落,而新設的機械廍則位於麻園寮溪與溪邊厝交接處附近。迄今,雖不復見糖廍的經濟活動,令人驚喜的是現場尋獲特殊的磚頭,磚面印有「SHINAGAWA」的LOGO。查證後,這才了解它是來自日本東京品川縣的防火磚。再一次印證,此地點是耆老指出的煉糖所。



  • 根據「台灣堡圖百元」1899年的地圖及耆老口述得知,有一處聚落叫溪邊厝;據說,這個已消失的聚落(溪邊厝)住有澎湖人,以糖廍的工作為生。聚落的消失原因,眾說紛紜。多數人猜測,由於機械取代人力,無工作機會而搬離。另一說法,溪邊厝聚落與中坑里的廟宇相望。在晚上,廟照射出的燈火會直接影響風水,致使村民得瘟疫而搬離此地。更有一說法,聚落位於麻園寮溪旁。在防洪建設不發達的狀況下,每逢大雨勢必成災,所以聚落更散去。親自走訪的過程,發現散落的瓷器碎片及似房子基座的大石頭。又採據民雄慶誠宮(供奉天上聖母), 據史料記載,西元1809(嘉慶十四年)為感神恩,特派遣一流建築師,並御賜上等 建材及一切經費改建。而信仰範圍及捐款以各庄頭為單位,其紀錄牌匾上可見到 「溪邊厝」。這史實亦可證明「溪邊厝」的存在至少有207年以上。
  • 另相傳有一位員外住在頂員林埤塘附近,其住宅四周有圳渠,以竹筏為交通工具,其圳水注人埤塘。宅院的圍牆四周以黑色土磚為基礎,地上種九重葛為綠籬及一口水井。雖然事隔久遠,現場地形地貌已不復當年。不過,耆老指出27年前因協助農田整地,打田時發現黑磚頭。另一位陳姓民眾經營挖土機,也曾在水井附近開挖。可惜的是,沒有找到傳說中的寶藏。因此,耆老的口述的歷史仍有一定程度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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